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6-11-4 18:35   全显示 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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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小马快跑 于 2006-11-4 05:09 PM 发表
看起来扣的是有点狠了,
不过,你也算老会员了,不要玩火,符号灌水是危险的。何必呢?
再有,你怎么把诉状发了两回?是网络问题?
编辑一下,把第二个删掉吧。

不过,灌水是可耻的。
nxlwhxd (先去劫个 ...
是吗,自已可以删帖吗,我还真不知道,试一下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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